技术中立原则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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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立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探讨

近年来,多起涉及程序员或技术团队因提供技术服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引发关注。这类案件的共性是:能否以"技术中立"为由,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无罪?

本文将从国内外典型案例切入,系统梳理技术中立原则的历史沿革与司法演进,分析中国法律体系下该原则的适用态度及裁判标准,并探讨其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思路及法律边界。

邵诗巍律师 | 刑事案件中,技术中立能否作为有效抗辩理由?(一)技术中立的司法演进及法律适用脉络

技术中立原则的起源与发展

技术中立原则最早源于美国专利法的"普通商品原则"。198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索尼案"中借鉴这一原则,认定索尼录像机因具"实质性非侵权用途"而不构成帮助侵权,确立了技术创新的保护边界。

2005年的Grokster案确立了"积极诱导规则",重塑了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边界。该案突破了索尼规则的机械适用,确立了"意图标准"在技术中立抗辩中的核心地位。

90年代,随着P2P文件共享等技术发展,美国颁布《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引入"避风港原则",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版权侵权责任的豁免机制。

邵诗巍律师 | 刑事案件中,技术中立能否作为有效抗辩理由?(一)技术中立的司法演进及法律适用脉络

技术中立原则在我国的发展与适用

在我国,技术中立原则贯穿于互联网监管、知识产权及电子证据规则等多个领域。

在知识产权领域,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吸收了美国"避风港原则",规定了"通知+删除"原则。同时对"避风港原则"进行了例外补充,即"红旗原则"。

国内典型案例包括爱奇艺诉大摩网络广告屏蔽不正当竞争案、泛亚公司诉百度音乐盒侵权案等。这些案例显示,技术中立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广泛适用。

然而,技术中立原则在刑事司法领域是否有其适用空间?这需要进一步探讨。技术中立作为抗辩理由在刑事案件中的有效性,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邵诗巍律师 | 刑事案件中,技术中立能否作为有效抗辩理由?(一)技术中立的司法演进及法律适用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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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艺术家vip
· 4小时前
哈 开发狗躺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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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quidityNinjavip
· 4小时前
程序员要吃牢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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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平线猎手vip
· 4小时前
这道坎 程序员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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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价观察员vip
· 4小时前
开发 web3 捅到底是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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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simisticOraclevip
· 5小时前
警惕过分美化"技术中立"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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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Degenvip
· 5小时前
写代码的都是无辜滴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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